~把握自己的緣~
例文 一個年輕人,心裡很喜歡同校外系的女生, 他經常有意地安排,希望對方注意到自己, 可是,每當四目相交時,又覺得緊張臉紅, 真的是:愛在心裡口難開。 每當他提起勇氣說話時,卻又話到嘴邊留半句, 弄得雙方非常的尷尬異常。
一天,男孩聽心理學家吳靜吉演講, 聽到這些話:你可以告訴他,你的感覺, 但是,對方也有權利接受,或拒絕的, 最好在一對一情況下表白自己的感情, 如果對方拒絕了,應該尊重個人權利。
萬一在拒絕之後,對方到處去宣揚, 那就錯在他,不在你了。 最好的處理方法就是:坦然自處一笑置之, 反而被嘲的,應該是他,而不是你。
一個偶然的機會裡, 男孩喜歡的女孩,單獨站在樹下, 男孩清了清喉嚨,想一想: 愛,就是告訴他『我是誰』這一句話, 然後,男孩相當緊張的走過去, 告訴了那位他日思夜念女生: 『我,很喜歡妳』。
但是,這個女生在不知所措的當中, 緊張大聲,而且快速地說:我也是。 兩人尷尬的互望了一下,然後害羞地笑起來。 原來她也是個害羞的女子。
以上的故事, 鼓勵一位愛在心裡口難開的網友, 向他思慕的女同事表白。 當時的情況是:經常有機會工作時獨處, 但彼此很少交談,男孩擔心說出來以後, 會被拒絕,更擔心被拒絕以後, 連普通朋友都做不成了。 而每天又要在一起工作,會很尷尬, 但如果不表白,恐怕就此失去交往的機會。
最後,他還是鼓起了勇氣, 寫下心裡的話,交給了女孩, 但是,也沒有被她接納, 彼此未能發展成為男女朋友的關係。
不過,男孩總算是說出了心裡的話。 雖然每天兩人單獨相處時,會有幾分尷尬。 但是覺得這樣的表白,還是值得的。
表白以後,如果不被接受, 尤其是必須每天見面的同事,同學, 將來的相處,會不會尷尬呢? 其實,這和個人的修養有相當大的關係。
如果追求的一方,完全尊重對方的決定, 那就不會有問題。 比較麻煩的是,對方已經明確的拒絕了, 還要心存僥倖刻意示好,那就令人難以消受了。
對於自己愛慕的人,我們能做的只是: 儘量表現自己美好的一面, 讓對方留下好印象,再找個機會表白心意, 然後,尊重對方所做的決定。
男生可以向女生表白,而女生呢? 其實,也可以的,不過,手法上要含蓄些。 女孩可以找個藉口,請男生幫她一個小忙, 然後再以答謝男孩為由,請他喝咖啡, 如果談得愉快,就要求他回請, 由此展開『一對一』的交往。
作家苦苓,也講過一個他自己的故事: 年少時,曾經和一位少女經常見面, 也談得很愉快,可是,都未曾互相表白, 也沒有留下彼此的地址。
分手多年後,他始終覺得是一段甜美的回憶。 當他成名後,公開過這一段往事。 女孩看到了,寫了一封沒有地址的信給他, 告訴他,她就是那個女孩, 現在已經結婚了,也記得那段往事, 寫信給苦苓,只是要告訴他: 她知道,他很好;也讓他知道,她很好。 這樣的結局,其實也很感人嘛! 愛情的意義,不就是『你好,我就好』嗎?
作家席慕蓉女士,曾經有一段文章, 把錯失的因緣,描述得很深刻; 有緣的人,總是在花好月圓的時候相遇, 在剛好的時間,明白應該明白的事, 不多也不少,不早也不遲, 才能在剛好的時刻,說出剛好的話, 結成『剛好的姻緣』。
而無緣的人,就總是要彼此錯過了。 若真的能就此錯過的話,倒也罷了, 因為,那樣的話; 就如同,兩個一世也沒能相逢的陌生人一樣, 既然不相知,也就沒有得失,不會有傷痛, 更不會有『無緣』的遺憾了。
遺憾的是那種: 事後才能明白的『緣』。 總是在「互相錯過」的場合發生, 總是在『擦身而過』之後才發現: 你曾經說了一些我盼望已久的話語, 可是,在你說話的時候,我為什麼聽不懂呢? 而當我回過頭來,在人群中慌亂的尋找你時, 你,為什麼又消失不見了呢?
來源:網路整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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