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~把握自己的緣~


例文
一個年輕人,心裡很喜歡同校外系的女生,
他經常有意地安排,希望對方注意到自己,
可是,每當四目相交時,又覺得緊張臉紅,
真的是:愛在心裡口難開。
每當他提起勇氣說話時,卻又話到嘴邊留半句,
弄得雙方非常的尷尬異常。


一天,男孩聽心理學家吳靜吉演講,
聽到這些話:你可以告訴他,你的感覺,
但是,對方也有權利接受,或拒絕的,
最好在一對一情況下表白自己的感情,
如果對方拒絕了,應該尊重個人權利。


萬一在拒絕之後,對方到處去宣揚,
那就錯在他,不在你了。
最好的處理方法就是:坦然自處一笑置之,
反而被嘲的,應該是他,而不是你。


一個偶然的機會裡,
男孩喜歡的女孩,單獨站在樹下,
男孩清了清喉嚨,想一想:
愛,就是告訴他『我是誰』這一句話,
然後,男孩相當緊張的走過去,
告訴了那位他日思夜念女生:
『我,很喜歡妳』。


但是,這個女生在不知所措的當中,
緊張大聲,而且快速地說:我也是。
兩人尷尬的互望了一下,然後害羞地笑起來。
原來她也是個害羞的女子。


以上的故事,
鼓勵一位愛在心裡口難開的網友,
向他思慕的女同事表白。
當時的情況是:經常有機會工作時獨處,
但彼此很少交談,男孩擔心說出來以後,
會被拒絕,更擔心被拒絕以後,
連普通朋友都做不成了。
而每天又要在一起工作,會很尷尬,
但如果不表白,恐怕就此失去交往的機會。


最後,他還是鼓起了勇氣,
寫下心裡的話,交給了女孩,
但是,也沒有被她接納,
彼此未能發展成為男女朋友的關係。


不過,男孩總算是說出了心裡的話。
雖然每天兩人單獨相處時,會有幾分尷尬。
但是覺得這樣的表白,還是值得的。


表白以後,如果不被接受,
尤其是必須每天見面的同事,同學,
將來的相處,會不會尷尬呢?
其實,這和個人的修養有相當大的關係。


如果追求的一方,完全尊重對方的決定,
那就不會有問題。
比較麻煩的是,對方已經明確的拒絕了,
還要心存僥倖刻意示好,那就令人難以消受了。


對於自己愛慕的人,我們能做的只是:
儘量表現自己美好的一面,
讓對方留下好印象,再找個機會表白心意,
然後,尊重對方所做的決定。


男生可以向女生表白,而女生呢?
其實,也可以的,不過,手法上要含蓄些。
女孩可以找個藉口,請男生幫她一個小忙,
然後再以答謝男孩為由,請他喝咖啡,
如果談得愉快,就要求他回請,
由此展開『一對一』的交往。


作家苦苓,也講過一個他自己的故事:
年少時,曾經和一位少女經常見面,
也談得很愉快,可是,都未曾互相表白,
也沒有留下彼此的地址。


分手多年後,他始終覺得是一段甜美的回憶。
當他成名後,公開過這一段往事。
女孩看到了,寫了一封沒有地址的信給他,
告訴他,她就是那個女孩,
現在已經結婚了,也記得那段往事,
寫信給苦苓,只是要告訴他:
她知道,他很好;也讓他知道,她很好。
這樣的結局,其實也很感人嘛!
愛情的意義,不就是『你好,我就好』嗎?


作家席慕蓉女士,曾經有一段文章,
把錯失的因緣,描述得很深刻;
有緣的人,總是在花好月圓的時候相遇,
在剛好的時間,明白應該明白的事,
不多也不少,不早也不遲,
才能在剛好的時刻,說出剛好的話,
結成『剛好的姻緣』。


而無緣的人,就總是要彼此錯過了。
若真的能就此錯過的話,倒也罷了,
因為,那樣的話;
就如同,兩個一世也沒能相逢的陌生人一樣,
既然不相知,也就沒有得失,不會有傷痛,
更不會有『無緣』的遺憾了。


遺憾的是那種:
事後才能明白的『緣』。
總是在「互相錯過」的場合發生,
總是在『擦身而過』之後才發現:
你曾經說了一些我盼望已久的話語,
可是,在你說話的時候,我為什麼聽不懂呢?
而當我回過頭來,在人群中慌亂的尋找你時,
你,為什麼又消失不見了呢?


 來源:網路整理

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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